※組織架構說明:
下設綜合規劃組、文教發展組、客家文化中心、秘書室及兼人事管理員、兼會計員分別掌理各有關事項。
置主任委員一人,承市長之命,綜理會務,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。
置委員十六至二十二人,由市長聘(派)兼之。
置主任秘書、組長、主任、秘書、專員、組員、助理員、辦事員及書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