遊說法在96年8月8日經 總統公布,並定於97年8月8日施行,遊說行為將經由登記、財務申報及資訊揭露,達到過程及資訊公開、透明的目的,以落實陽光政治。相關注意事項及財務收支報表資料等皆放置於法令規章。本會專責遊說法業務由兼辦政風辦理,聯絡電話:07-3165666轉17。
遊說法條文內容
申請表格下載
遊說法施行細則
內政部遊說法資訊專區
遊說登記系統